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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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一、政策内容:
依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潍人社办(2019)33 号)和《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19)17号)有关规定,家政服务机构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政策时限:
自2019年5月20日起实施。
三、申领条件:
不以缴纳社会保险作为申领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前置条件,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缴费数额50%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报程序:
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每月15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办理渠道:
昌乐县昌盛街51号昌建大厦4楼415室。
六、政策咨询:
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
联系方式:0536-622969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