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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

时间: 2023-07-31 10:21 分类: 政策法规 来源: [转载] 昌乐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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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


一、政策内容:

依据省人社厅《关于推进“畅通领、安全办”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质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10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政策时限:

自2019年12月起实施

三、申领条件:

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四、申报程序:

无需个人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通过内部信息比对确定。

五、办理渠道:

昌乐县昌盛街51号昌建大厦4楼417室。

六、政策咨询:

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职工服务科。

联系方式:0536-629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