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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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报考指南
为提升企业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0号),现面向社会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招考工作,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参加,考试通过后将颁发国家认证的S开头的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考级别
四级(中级)
二、报名条件
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条件按照国家公布的报名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考生培训
报名通过后为学员开通专有学习账户,专业题库、名师在线讲解,可利用个人碎片化时间,通过PC端和手机端随时随地在线学习、在线模拟考试,更有专职教师现场辅导,学员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学习方式。
四、组织考试
(一)考试时间。学习期满参加评价考试(一般安排在周末,以具体批复通知为准),按照考生完成缴费时间的顺序分批次组织考试。
(二)考试方式。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采取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以机考方式作答,技能考核主要采取现场纸笔形式作答。以上两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以上两科成绩均达60分(含)以上合格。
(三)考试地点。潍坊市区(具体考试地点以批复为准)。
五、收费标准
报名、培训、考试全流程680元/人。
六、证书发放
考试通过后最快次月即可取得证书,发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考试一科未通过的,要求时限内可补考一次,补考理论知识报名费70元/人、补考技能考核130元/人,一周内组织理论或技能单科不合格的考生安排其参加不合格科目的补考,前期已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再收取培训费。
(二)考试二科均未过的,则认定评价不合格,如需重新考试再另行缴报名费200元/人,不再收取培训等其他费用。
(三)取得证书的考生,可根据当地人社部门相关政策要求,自行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详见附件5。
(四)已取得非人力资源职业证书的学员,四年内无法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
(五)指南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长期有效。
报名联系电话:400-0536-595
注:以上最终解释权归卓然人才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