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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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依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人社规(2020)1号)有关规定,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且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子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人员提高到2万元。
二、政策时限:
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6年4月30日。
三、申领条件: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且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
五、办理渠道:
昌乐县昌盛街51号昌建大厦4楼 415室。
六、政策咨询:
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
联系方式:0536-6229697